《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法》第十九条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国家创造要求,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具体到各个省出台的计划生育条例,均有一胎放环、二孩节育手术的内容,只是说法不相同。如《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有生育本领的夫妻都要因人制宜,落实可靠节育措施。《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节制生育应采取以避孕为主的综合措施。已生育一个小孩的育龄妇女无禁忌症的,应放置宫内节育器;对已生育两个小孩的育龄夫妻,提倡一方做节育手术,计划外怀孩子的妇女,应及早采取措施终止妊娠。为了适应国际形势,人口法用了“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则是强制实施一胎放环、二孩节育手术。但有些地区用一些地方政策要求结扎。如果不结扎就享受不到地方设置的一些优惠政策。各个地区的政策是不相同的。所以您最好是在您所在的地区跟一些育龄妇女打听打听。比这里问要强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