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很高兴为您回答一物二卖合同效力的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未处分房屋所有权,也就是未将房屋过户给、任何一方之前,合同都是有效的。处分房屋后,未得到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可以撤销合同或者承认合同有效,向主张违约。至于合同无效,因为并不存在法定的欺诈行为,你去好好看看无效民事行为的具体情形吧,特别是什么样的情形才构成欺诈。因为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要件,合同并不能决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那么何从说欺诈,因为他具有房屋的绝对处分权,他可以自由决定将房屋卖与或者。即使将房屋过户给、一方后,另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也是可撤销的合同,只是撤销权在,未违约一方,一年的除斥期间。若超过期限或者积极认定有效,那么他就可以主张违约;若行使撤销权,那么合同自始无效,当然,一方可追究的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未撤销不可能是无效合同,之所以无效,是因为善意相对人行使撤销权后才使合同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