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1、婚姻法要求夫妻双方履行相互忠诚的义务,反对并且惩罚违反忠诚义务的过错行为。
但是作为想维护合法权益的当事人,需要充分准确的理解,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准确定义,以及重婚的准确定义,方可有效的实现维权目的
2、重婚的定义为,有合法配偶的一方,隐瞒真实信息欺骗另一方及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与另一方一起欺骗婚姻登记机关,骗取结婚证的犯罪行为。
3、如果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仍然与之重婚,构成刑法258条规定的重婚罪。
量刑原则为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该罪为自诉案件,按照刑诉法司法解释1,对于自诉案件,当事人有充足证据的,可以直接发起刑事自诉,对于证据不足或认为可能判处对方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侦查后,受害方持侦查的相关笔录及证据,依法提起刑事自诉。
4、如果明知非法同居一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配偶,仍与其同居或重婚的,则构成破坏军婚罪。
按照刑法259条的立法原则,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5、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1,第二条的规定,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长期的、稳定的共同居住。
6、如果无过错方所掌握的证据,足以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释以及刑法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准确定义描述。那么可依法发起离婚诉讼或提起刑事自诉。
并于离婚诉讼之中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46条的规定,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如果双方有共同财产,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获得全部或绝大多数共同财产。
如果双方没有共同财产,或按照婚姻法19条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共同财产各自归个自所有的,可要求以对方的个人财产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对方的过错情形较为严重,例如,非法同居时间较长,或已经生育了非婚生子女,可以要求获得适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