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后,按照规定能报销的部分由工伤保险报销。前提是你们公司按照规定在你受工伤的一个月内给您申请了工伤认定,如果没有,那么由公司承担。你首先要申请公司认定,然后鉴定,最后申请赔偿。工伤是有有效期的,最多一年,超过一年没有工伤认定的劳动局将不承认,也就不会有工伤保险赔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