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来说,是可以的,只要符合迁入地的政策要求,户口迁入地同意接收即可:
1、但如果当事人是购房入户,而且房主是配偶的情况下,对方不迁,是不行的。
2、当事人应事先仔细咨询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办理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供参考):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收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