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没有新的证据和其他干扰案件审判的事由出现(因此会延期审理),至迟会在25天内宣判。刑事诉讼的审限是1个月,至迟1个半月。只有符合刑诉法126条的极特别的情况才会经省级批准再延期1个月。刑事诉讼法有明文规定的第一百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