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符合下列条件的:
(一)被告人是盲;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判定标准,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哑人。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
(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零八条基层人民管辖的案件,可以建议人民适用简易程序、聋:
(一)案件事实清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证据充分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