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财物价值符合盗窃罪的规定,应是盗窃未遂。 目前盗窃罪的既遂标准为取得控制说。 取得控制,是指行为人将财物置于自己实际控制范围之内,排除了他人支配的可能性。例如,乙发现甲下车没有拔钥匙,便悄悄上车,欲开走车。甲发现,马上制止并抓住了乙。乙并没有将车置于自己的实际控制范围内,构成盗窃罪未遂。
(1)在空间上,取得控制不要求盗窃者持有、握有,只要财物处于自己实际控制范围内即可,可以与之保持相当的空间距离。实践中,盗窃者将财物置于预定的隐蔽地点,就算是置于自己实际控制范围内。
(2)在状态上,取得控制要求达到平稳状态。 例如,甲从超市偷香水,刚拿到手就被发现、被追捕,此时不算既遂。当然了,平稳状态也不要求达到完全藏匿的状态。例如,不能认为只有甲将化妆品偷回家才算既遂。只要甲将香水装进兜里,没人及时发现,就算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