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1980年2月20日
经研究,现对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的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月起执行。
追问
谢谢!可是我在网上也搜索到这样的答案
按照国家规定:直系亲属的丧假为3天,非直系亲属的丧假为2天
民事法律里,三代以内直系血亲:父母、子女、配偶、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刑事法律的范围较窄:父母、子女、
追答
您好,文件中对直系亲属加以限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所以,我个人认为:不包括爷爷、奶奶。
如果有异议,建议:您可以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