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已签,但后期发现有些地方装修材料没有注意到,设计师也为未告知。费用已计算进去。怎么办,如何把不需要的材料的钱要回来。
[律师回复]
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
1、首先应该看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如何规定的,对装修材料有没有具体的规定,或者其他灵活的兜底性条款。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
2、如果没有约定,看具体的材料是不是构成强迫得利。指受损人因其行为使受益人受有利益,但违反了受益的意思,不符合其经济计划的情形,但是这个只是原则上的规定,并没有具体的法条,原则上是法官按照具体的情况来看您需要支付多少费用,有时可以不支付。
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你与对方公司签订的合同是你们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当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2、你们都应当按照《合同法》第60条规定诚实信用的履行相应义务
3、依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建议您开始搜集以下证据材料:保存好你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以及发票等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