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回答您关于债务纠纷的相关咨询。下面我从两个方面解答您关于债务纠纷去哪里,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您看看便清楚了。
(一)出现债务纠纷要去哪里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为防止日后发生争议纠纷,争取并注明对自己有利的管辖案件。也可以事后补救。即发生合同纠纷后的协商调解中,可签订补充协议,双方约定管辖地,以防在协议执行不了时,能向有利于自己的提出诉讼。
(二)出现债务纠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在向人民提讼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据:
1、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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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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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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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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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2、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以上便是您咨询的一些内容,如果您看后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联系我。我将根据您的情况,指导您具体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