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丢失补办,第一,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报失。房主开具证明信,带齐材料办理挂失手续。第二,房主再持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刊登遗失声明。之后,若无人提出异议,房主可持身份证等材料,填写《补办房产证申请表》,房主再持补发公告刊登补发公告通知,该通知见报后自补发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异议,可领新房产证。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房产证遗失补办的程序是:产权人凭身份证原件到房管部门档案室复印房产证的存根,并通过报纸登报声明房产证作废;产权人凭房产证存根复印件和声明作废的报纸到公证处办理遗失公证;产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上述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遗失补办手续;房管部门在指定报纸上刊登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办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