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自2020年6月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外地人员可通过人才途径、院校学生、居住就业、投靠等途径落户,每种途径落户手续、需要的材料都不同,以人才途径落户为例,符合人才落户条件的,可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明、技能证明等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其他途径可参考济南市公安局相关文件。
【法律依据】
1.济南市公安局贯彻落实《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施细则第五条,按人才途径申请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迁济落户。(一)落户范围及地址。1、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含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学历)及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学历型人员;2、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技术技能等级的技术技能型人员;3、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各类专长型人才。以上人员在本市无合法产权房屋或使用权住房,可自愿选择在区(县)人才集体户、单位集体户、租赁住房处(限该房屋上无户口,下同)、就业地或居住地(租赁住房地或借住地)的社区集体户、近亲属家庭户落户。其中,在区(县)人才集体户的落户范围为本人、配偶、未婚子女。(二)落户手续。办理落户需提供下列手续: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可信电子身份认证证明;2、学历证明、技术技能凭证,或相关认定部门出具的认定凭证;3、区分不同情形提供:亲属关系材料、拟落户地证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