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劳动部门如何进行劳动监督检查

帮助5人 4.5w浏览 #其他 匿名 2021-03-27 广西河池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1条
  • 周边法务团
    周边法务团
    69人赞同了该解答
    咨询我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等。 以下情形劳动行政部门可以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
    (1)当事人可能对证据采取伪造、变造、毁灭行为;
    (2)当事人采取措施不当可能导致证据灭失;
    (3)不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以后难以取得;
    (4)其他可能导致证据灭失的情形。 劳动监察员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执行劳动监督检查公务的人员。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进入用人单位应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并说明身份。劳动保障监察员本人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劳动保障监察员或者其近亲属与承办查处的案件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以及因其他原因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回避。
    全文
    12 2021-03-27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393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劳动部门如何进行劳动监督检查
一键咨询
  • 154****56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1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百色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玉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钦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北海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北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贺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7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7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0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6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4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1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0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6****16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防城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桂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5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2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河池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7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来宾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3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8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钦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5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0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5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桂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3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北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贺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贺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8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7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2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7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百色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1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玉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贺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5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百色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梧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桂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2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8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桂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0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1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3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玉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玉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防城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钦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玉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贺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7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百色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4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桂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钦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7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7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0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百色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0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6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0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5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钦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3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4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8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钦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柳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梧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2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河池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梧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1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8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4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百色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来宾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6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来宾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来宾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3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0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3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柳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宿迁152****315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78****441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35****658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的内容是什么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的内容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事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1w浏览2025-02-24
通常由哪个部门对指定监视居住合法性进行监督
[律师回复] 结论:在我国由公安机关对指定监视居住合法性进行监督。
解析:
在我国由公安机关对指定监视居住合法性进行监督。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我国对于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如下: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w浏览
单位需要怎么配合监督检查部门监督检查
10w+浏览2023-09-18
厦门劳动合同投诉到哪个部门进行?
厦门劳动合同投诉到当地的劳动管理部门进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存在矛盾纠纷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管理部门申请仲裁裁决处理,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劳动行政部门主要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制定和执行涉及劳动者权益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以及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劳动力的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
1w浏览2024-05-01
通常由哪个部门对指定监视居住合法性进行监督
[律师回复] 结论:在我国由公安机关对指定监视居住合法性进行监督。
解析:
在我国由公安机关对指定监视居住合法性进行监督。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我国对于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如下: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w浏览
单位需要怎么配合监督检查部门监督检查
10w+浏览2024-03-02
进行工伤认定哪级劳动部门?
工伤认定是省级劳动保障部门的事情,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需说明的是,直辖市实行的是省级统筹,但其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从性质上讲,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其他部门的对劳动关系的监督管理
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的主体不仅包括劳动行政部门,还包括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管理工作。
1w浏览2024-09-22
通常由哪个部门对指定监视居住合法性进行监督
[律师回复] 结论:在我国由公安机关对指定监视居住合法性进行监督。
解析:
在我国由公安机关对指定监视居住合法性进行监督。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我国对于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如下: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w浏览
劳动保障监督部门
10w+浏览2024-11-19
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主体包括什么部门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主体包括什么部门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劳动保障部门如何调查工伤
1.劳动保障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2.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3.劳动保障部门调查核实,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1w浏览2025-01-21
通常由哪个部门对指定监视居住合法性进行监督
[律师回复] 结论:在我国由公安机关对指定监视居住合法性进行监督。
解析:
在我国由公安机关对指定监视居住合法性进行监督。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我国对于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如下: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w浏览
劳动行政部门要如何进行监督检查
10w+浏览2024-03-03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的内容是怎样的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的内容是怎样的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主体包括哪些部门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按照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类: (一)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是普遍管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是地域管辖;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不包括乡镇一级。
1w浏览2024-09-22
通常由哪个部门对指定监视居住合法性进行监督
[律师回复] 结论:在我国由公安机关对指定监视居住合法性进行监督。
解析:
在我国由公安机关对指定监视居住合法性进行监督。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我国对于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如下: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w浏览
侦查监督活动的承办部门是公诉部门
10w+浏览2024-11-20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