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婚前财产分割,不分离婚,新婚姻法对此类问题新规定

帮助5人 4.6w浏览 #婚姻家庭 匿名 2021-03-27 四川自贡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1条
  • 优选法律顾问
    优选法律顾问
    98人赞同了该解答
    咨询我
    2001年,刘新经朋友介绍结识了A,双方恋爱不久就产生了结婚的念头。为了准备婚房,刘新通过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同年底,刘新拿到了房产证,产权人是他个人。2002年年初,刘新与A喜结良缘。婚后夫妻二人决定齐力还贷。随着婚姻生活日趋平淡,两人渐渐觉得彼此并不适合对方,常因琐事争吵,最终导致感情破裂,并决定今年离婚。在离婚过程中,双方为房屋的分割发生了纠纷。A认为,自己参与了房屋的还贷,因此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目前已经增值,应当平分。而刘新则认为,房子是他个人买的,产权人是自己,A无权要求分房。A无奈,只得求助南京市第三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公证员剖析:我国新规定,一方的为个人财产。由于房屋是刘新在婚前所购,且房产证上也只有他一人的名字,因此房屋属于刘新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无权要求分割。针对A退一步要求享有房产增值的部分收益时,公证员认为她是否有权分割,取决于他们的共同还贷或其他共同劳务是否是房屋增值的主要原因。如果二人通过房屋装修使房屋增值,A就有权分割增值收益。反之,如果房屋增值是纯自然原因,A将无权分割。公证员给读者提供了两条避免产生矛盾的途径,一是婚后将夫妻双方的名字均写到房产证上,这样,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平分,而增加名字,只要到房产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就可以了。二是婚前双方就到公证处对房屋做婚前财产约定公证,明确房屋归某一方所有,因房屋发生的债务、收益与另一方无关。(文中人物系化名)通讯员许胤奕陈钟实习生范媛培记者徐红霞
    全文
    12 2021-03-27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南京尾号9006,3分钟前咨询问题
苏州尾号6488,3分钟前咨询问题
无锡尾号3880,1分钟前咨询问题
常州尾号8345,2分钟前咨询问题
南通尾号9427,2分钟前咨询问题
镇江尾号8618,2分钟前咨询问题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83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婚前财产分割,不分离婚,新婚姻法对此类问题新规定
一键咨询
  • 自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6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遂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8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雅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2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2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凉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成都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8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中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5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4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6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攀枝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7****53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宾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内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7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2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攀枝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凉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元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8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绵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0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0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1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坝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遂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成都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自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7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内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达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资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8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内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3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凉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自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5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2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2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3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0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乐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1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0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凉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自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2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1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4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元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资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元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5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2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5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2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3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6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达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7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6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0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遂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内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2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元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1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攀枝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宾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0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达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6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攀枝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8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5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眉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凉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攀枝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自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5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0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宾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成都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宾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自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0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中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4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成都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坝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绵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0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坝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3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1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苏州188****433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0****187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6****147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分新婚姻法对此类问题有新规定吗
[律师回复] 2001年,刘新经朋友介绍结识了A,双方恋爱不久就产生了结婚的念头。为了准备婚房,刘新通过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同年底,刘新拿到了房产证,产权人是他个人。2002年年初,刘新与A喜结良缘。婚后夫妻二人决定齐力还贷。随着婚姻生活日趋平淡,两人渐渐觉得彼此并不适合对方,常因琐事争吵,最终导致感情破裂,并决定今年离婚。在离婚过程中,双方为房屋的分割发生了纠纷。A认为,自己参与了房屋的还贷,因此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目前已经增值,应当平分。而刘新则认为,房子是他个人买的,产权人是自己,A无权要求分房。A无奈,只得求助南京市第三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公证员剖析:我国新规定,一方的为个人财产。由于房屋是刘新在婚前所购,且房产证上也只有他一人的名字,因此房屋属于刘新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无权要求分割。针对A退一步要求享有房产增值的部分收益时,公证员认为她是否有权分割,取决于他们的共同还贷或其他共同劳务是否是房屋增值的主要原因。如果二人通过房屋装修使房屋增值,A就有权分割增值收益。反之,如果房屋增值是纯自然原因,A将无权分割。公证员给读者提供了两条避免产生矛盾的途径,一是婚后将夫妻双方的名字均写到房产证上,这样,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平分,而增加名字,只要到房产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就可以了。二是婚前双方就到公证处对房屋做婚前财产约定公证,明确房屋归某一方所有,因房屋发生的债务、收益与另一方无关。(文中人物系化名)通讯员许胤奕陈钟实习生范媛培记者徐红霞
3.9w浏览
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分新婚姻法对此类问题有新规定吗
[律师回复] 2001年,刘新经朋友介绍结识了A,双方恋爱不久就产生了结婚的念头。为了准备婚房,刘新通过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同年底,刘新拿到了房产证,产权人是他个人。2002年年初,刘新与A喜结良缘。婚后夫妻二人决定齐力还贷。随着婚姻生活日趋平淡,两人渐渐觉得彼此并不适合对方,常因琐事争吵,最终导致感情破裂,并决定今年离婚。在离婚过程中,双方为房屋的分割发生了纠纷。A认为,自己参与了房屋的还贷,因此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目前已经增值,应当平分。而刘新则认为,房子是他个人买的,产权人是自己,A无权要求分房。A无奈,只得求助南京市第三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公证员剖析:我国新规定,一方的为个人财产。由于房屋是刘新在婚前所购,且房产证上也只有他一人的名字,因此房屋属于刘新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无权要求分割。针对A退一步要求享有房产增值的部分收益时,公证员认为她是否有权分割,取决于他们的共同还贷或其他共同劳务是否是房屋增值的主要原因。如果二人通过房屋装修使房屋增值,A就有权分割增值收益。反之,如果房屋增值是纯自然原因,A将无权分割。公证员给读者提供了两条避免产生矛盾的途径,一是婚后将夫妻双方的名字均写到房产证上,这样,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平分,而增加名字,只要到房产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就可以了。二是婚前双方就到公证处对房屋做婚前财产约定公证,明确房屋归某一方所有,因房屋发生的债务、收益与另一方无关。(文中人物系化名)通讯员许胤奕陈钟实习生范媛培记者徐红霞
3.9w浏览
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分新婚姻法对此类问题有新规定吗
[律师回复] 2001年,刘新经朋友介绍结识了A,双方恋爱不久就产生了结婚的念头。为了准备婚房,刘新通过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同年底,刘新拿到了房产证,产权人是他个人。2002年年初,刘新与A喜结良缘。婚后夫妻二人决定齐力还贷。随着婚姻生活日趋平淡,两人渐渐觉得彼此并不适合对方,常因琐事争吵,最终导致感情破裂,并决定今年离婚。在离婚过程中,双方为房屋的分割发生了纠纷。A认为,自己参与了房屋的还贷,因此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目前已经增值,应当平分。而刘新则认为,房子是他个人买的,产权人是自己,A无权要求分房。A无奈,只得求助南京市第三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公证员剖析:我国新规定,一方的为个人财产。由于房屋是刘新在婚前所购,且房产证上也只有他一人的名字,因此房屋属于刘新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无权要求分割。针对A退一步要求享有房产增值的部分收益时,公证员认为她是否有权分割,取决于他们的共同还贷或其他共同劳务是否是房屋增值的主要原因。如果二人通过房屋装修使房屋增值,A就有权分割增值收益。反之,如果房屋增值是纯自然原因,A将无权分割。公证员给读者提供了两条避免产生矛盾的途径,一是婚后将夫妻双方的名字均写到房产证上,这样,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平分,而增加名字,只要到房产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就可以了。二是婚前双方就到公证处对房屋做婚前财产约定公证,明确房屋归某一方所有,因房屋发生的债务、收益与另一方无关。(文中人物系化名)通讯员许胤奕陈钟实习生范媛培记者徐红霞
3.9w浏览
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分新婚姻法对此类问题有新规定吗
[律师回复] 2001年,刘新经朋友介绍结识了A,双方恋爱不久就产生了结婚的念头。为了准备婚房,刘新通过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同年底,刘新拿到了房产证,产权人是他个人。2002年年初,刘新与A喜结良缘。婚后夫妻二人决定齐力还贷。随着婚姻生活日趋平淡,两人渐渐觉得彼此并不适合对方,常因琐事争吵,最终导致感情破裂,并决定今年离婚。在离婚过程中,双方为房屋的分割发生了纠纷。A认为,自己参与了房屋的还贷,因此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目前已经增值,应当平分。而刘新则认为,房子是他个人买的,产权人是自己,A无权要求分房。A无奈,只得求助南京市第三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公证员剖析:我国新规定,一方的为个人财产。由于房屋是刘新在婚前所购,且房产证上也只有他一人的名字,因此房屋属于刘新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无权要求分割。针对A退一步要求享有房产增值的部分收益时,公证员认为她是否有权分割,取决于他们的共同还贷或其他共同劳务是否是房屋增值的主要原因。如果二人通过房屋装修使房屋增值,A就有权分割增值收益。反之,如果房屋增值是纯自然原因,A将无权分割。公证员给读者提供了两条避免产生矛盾的途径,一是婚后将夫妻双方的名字均写到房产证上,这样,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平分,而增加名字,只要到房产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就可以了。二是婚前双方就到公证处对房屋做婚前财产约定公证,明确房屋归某一方所有,因房屋发生的债务、收益与另一方无关。(文中人物系化名)通讯员许胤奕陈钟实习生范媛培记者徐红霞
3.9w浏览
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分新婚姻法对此类问题有新规定吗
[律师回复] 2001年,刘新经朋友介绍结识了A,双方恋爱不久就产生了结婚的念头。为了准备婚房,刘新通过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同年底,刘新拿到了房产证,产权人是他个人。2002年年初,刘新与A喜结良缘。婚后夫妻二人决定齐力还贷。随着婚姻生活日趋平淡,两人渐渐觉得彼此并不适合对方,常因琐事争吵,最终导致感情破裂,并决定今年离婚。在离婚过程中,双方为房屋的分割发生了纠纷。A认为,自己参与了房屋的还贷,因此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目前已经增值,应当平分。而刘新则认为,房子是他个人买的,产权人是自己,A无权要求分房。A无奈,只得求助南京市第三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公证员剖析:我国新规定,一方的为个人财产。由于房屋是刘新在婚前所购,且房产证上也只有他一人的名字,因此房屋属于刘新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无权要求分割。针对A退一步要求享有房产增值的部分收益时,公证员认为她是否有权分割,取决于他们的共同还贷或其他共同劳务是否是房屋增值的主要原因。如果二人通过房屋装修使房屋增值,A就有权分割增值收益。反之,如果房屋增值是纯自然原因,A将无权分割。公证员给读者提供了两条避免产生矛盾的途径,一是婚后将夫妻双方的名字均写到房产证上,这样,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平分,而增加名字,只要到房产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就可以了。二是婚前双方就到公证处对房屋做婚前财产约定公证,明确房屋归某一方所有,因房屋发生的债务、收益与另一方无关。(文中人物系化名)通讯员许胤奕陈钟实习生范媛培记者徐红霞
3.9w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