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监视居住对象怎么定义

帮助5人 4.1w浏览 #刑事辩护 匿名 2021-03-28 湖北武汉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1条
  • 武汉答疑法务
    武汉答疑法务
    26人赞同了该解答
    咨询我
    监视居住的地点在哪里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的场所为“住处”或“居所”,被监视居住的人没有被完全限制人身自由。对有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监视居住的场所为指定的“居所”。我们认为,所谓的“住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连续的、固定的居住和生活的地方; “居所”是指人民、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为无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的场所;而行政拘留所是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场所,行政拘留是一种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措施。
    如果在行政拘留所执行监视居住就完全限制了人身自由,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羁押。所以,对办理监视居住手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能在住处执行;没有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行政拘留所不能被指定为监视居住的居所。在行政拘留所执行监视居住,不符合法律规定。
    监视居住的对象有哪些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全文
    13 2021-03-28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311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监视居住对象怎么定义
一键咨询
  • 孝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恩施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孝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1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0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8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鄂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8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荆门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7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鄂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1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孝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8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仙桃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7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襄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鄂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5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6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5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1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荆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孝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8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6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8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0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仙桃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6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6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7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孝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鄂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8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4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孝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8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3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3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鄂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0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恩施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武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冈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门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3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8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4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8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6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0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孝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十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7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潜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0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7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孝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4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十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1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门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4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6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荆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8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8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8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恩施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十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3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0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7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仙桃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1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8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7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5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门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荆门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5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5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南京178****251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77****145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7****954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什么人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的对象有哪些
1、之后有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虽然有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被监视居住,没有太大的社会危险性。3、应当予以逮捕,但是其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怀孕、哺乳自己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性。4、对已经刑事拘留的需要逮捕,但是因为证据不满足逮捕条件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监视居住的对象是谁
1w浏览2025-07-26
被监视居住的人有什么义务
[律师回复] 结论: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如下。
解析:
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监视居住的在执行地点如下:
1、一般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
2、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指定监视居住的情况如下:
1、符合采取监视居住的条件,即为依法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存在着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特殊情形,或者因羁押期限届满而案件尚未办结、确定有必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3、对于应当取保候审但未能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的,也可适用监视居住;
4、被采取监视居住人没有固定的住处,或者其属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其住处执行有妨碍侦查的可能,则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后也可在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
在我国由公安机关对指定监视居住合法性进行执行监督。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如果情节不严重的,则采取继续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4.9w浏览
什么人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的对象有哪些
10w+浏览2024-02-23
什么人需要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对象有什么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什么人需要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对象有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哪些人要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对象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唯一抚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1w浏览2024-10-11
被监视居住的人有什么义务
[律师回复] 结论: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如下。
解析:
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监视居住的在执行地点如下:
1、一般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
2、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指定监视居住的情况如下:
1、符合采取监视居住的条件,即为依法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存在着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特殊情形,或者因羁押期限届满而案件尚未办结、确定有必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3、对于应当取保候审但未能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的,也可适用监视居住;
4、被采取监视居住人没有固定的住处,或者其属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其住处执行有妨碍侦查的可能,则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后也可在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
在我国由公安机关对指定监视居住合法性进行执行监督。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如果情节不严重的,则采取继续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4.9w浏览
监视居住定义
10w+浏览2024-03-01
监视居住的对象有哪些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监视居住的对象有哪些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哪些人需要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对象有什么
有下列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唯一抚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1w浏览2024-09-29
被监视居住的人有什么义务
[律师回复] 结论: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如下。
解析:
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监视居住的在执行地点如下:
1、一般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
2、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指定监视居住的情况如下:
1、符合采取监视居住的条件,即为依法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存在着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特殊情形,或者因羁押期限届满而案件尚未办结、确定有必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3、对于应当取保候审但未能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的,也可适用监视居住;
4、被采取监视居住人没有固定的住处,或者其属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其住处执行有妨碍侦查的可能,则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后也可在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
在我国由公安机关对指定监视居住合法性进行执行监督。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如果情节不严重的,则采取继续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4.9w浏览
监视居住义务
10w+浏览2024-11-10
监视居住的对象有哪些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监视居住的对象有哪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哪些人需要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对象有什么
有下列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唯一抚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1w浏览2024-09-28
被监视居住的人有什么义务
[律师回复] 结论: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如下。
解析:
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监视居住的在执行地点如下:
1、一般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
2、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指定监视居住的情况如下:
1、符合采取监视居住的条件,即为依法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存在着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特殊情形,或者因羁押期限届满而案件尚未办结、确定有必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3、对于应当取保候审但未能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的,也可适用监视居住;
4、被采取监视居住人没有固定的住处,或者其属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其住处执行有妨碍侦查的可能,则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后也可在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
在我国由公安机关对指定监视居住合法性进行执行监督。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如果情节不严重的,则采取继续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4.9w浏览
哪些人要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对象有哪些
10w+浏览2024-02-19
监视居住义务有哪些2024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什么人需要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对象是什么
1w浏览2025-07-07
被监视居住的人有什么义务
[律师回复] 结论: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如下。
解析:
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监视居住的在执行地点如下:
1、一般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
2、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指定监视居住的情况如下:
1、符合采取监视居住的条件,即为依法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存在着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特殊情形,或者因羁押期限届满而案件尚未办结、确定有必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3、对于应当取保候审但未能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的,也可适用监视居住;
4、被采取监视居住人没有固定的住处,或者其属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其住处执行有妨碍侦查的可能,则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后也可在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
在我国由公安机关对指定监视居住合法性进行执行监督。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如果情节不严重的,则采取继续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4.9w浏览
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
10w+浏览2024-10-10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