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信托投资公司开展信托计划业务的一般实践来看,信托投资公司除制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书》(信托投资公司一般将该计划书宣布为《资金信托合同》的一部分),与委托人签署《资金信托合同》外,还向信托受益人(也即委托人)签发或出具信托受益权凭证。一些信托公司为了满足客户的融资需要,按照自己在信托文件中设定的要求和程序,向客户提供了以其发行的信托产品的受益权作为质押担保的贷款服务。具体操作方法为: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在信托公司处办理信托受益权质押登记,并由信托公司向质权人出具信托受益权质押凭证。
由于用于质押的信托产品项下的信托资产由信托公司实际控制、管理和使用,当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信托公司可以通过行使抵销权的方式(即扣收信托财产及其受益权的方式抵销受益人可以领取的信托财产及其收益)。因此,信托公司向自己的信托产品客户(即委托人)提供信托受益权质押贷款,面临的商业风险较小。
以上就是信托受益权质押问题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