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土地征收应向国家政府申请是哪一项程序?

帮助5人 4.3w浏览 #征地拆迁 匿名 2021-03-30 博尔塔拉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1条
  • 卓越辩护法务
    卓越辩护法务
    90人赞同了该解答
    咨询我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征收土地应报国家批准的流程是怎样的
    报批流程
    一、征地申请
    项目业主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征地报批的有关规定,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建设项目征地申请。
    征地申请须提交的材料包括:项目征地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项目审批文件(项目核准或项目备案材料)、项目用地规划范围图相关资料等。属单独选址建设的项目,需提交地质灾害和压矿评估报告备案文件;项目涉及占用占用林地的,需提交林地批准文件;项目涉及土地复垦的,需提交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
    二、政策审查。
    市国土资源局对项目业主提交的征地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征地条件的,将征地任务分解、下达给辖区人民政府、市征地拆迁办及相关部门,并由项目业主委托测绘技术单位(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开展土地勘测定界工作。
    三、勘测定界。
    辖区人民政府组织被征地群众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市征地拆迁办、测绘技术单位实地踏勘征地范围和权属界线,测绘地形、地物和地貌,核定土地地类等工作;
    四、发布征地预公告。
    市征地拆迁办根据土地勘测定界初步结果,拟订《征收土地预公告(送审稿)》,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市国土资源局将《征收土地预公告》转市征地拆迁办交由辖区人民政府在被征收土地所在的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张贴、公告,同时抄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府局等相关单位;
    五、征地调查。
    市国土资源局组织辖区人民政府、市征地拆迁办及相关部门对征地涉及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进行调查,调处土地、房屋权属纠纷,核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和征地前后人均耕地变化情况,地上建(构)筑物和附着物的种类、数量、结构、产权等情况。辖区政府及其征地拆迁办组织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户及相关权利人在《征地情况调查表》、《征收土地面积确认表》及《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表》等征地报批材料上签字、确认并报送市征地拆迁办;
    六、社会保障情况调查。
    辖区人民政府在市征地拆迁办、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及市卫生局的指导下,调查征地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户人口、户数及其就业、社会保障情况,编制被征地农民花名册,核定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人口、户数,计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及政府、个人的分担份额,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按规定公示后,报送市征地拆迁办审核、市劳动保障局审定;
    七、社会保障方案审查。
    市劳动保障局对辖区人民政府、市征地拆迁办报送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审查意见》并抄送市征地拆迁办、市国土资源局;如属报审批征地的建设项目,上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审查意见》,并送市征地拆迁办、市国土资源局;
    八、组织征地听证。
    市征地拆迁办对辖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的征地材料进行审查,拟订《征地听证告知书》,报市国土资源局审定后,由辖区人民政府将《征地听证告知书》送达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者及相关权利人;对申请听证的,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组织召开征地听证会;
    九、征地报批。
    市征地拆迁办根据征地报批材料齐备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拟订征地报批“一书四方案”,收集和组织征地报批相关资料并协调市财政局或项目业主单位落实征地报批费用后,将征地报批材料送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审批;
    十、缴纳报批费用。
    市财政局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缴费通知单、市国土资源局缴费函及征地报批费用上缴财政单据,办理征地报批费用上缴和入库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协调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批准流程
    当征地的对象属于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或者其它土地超过70公顷三种情况的,必须由批准。不属于这三类土地的,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备案。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在征地过程中,征地的对象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规定。所有土地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方能征用。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用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用土地等方案依法由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征地的实施程序 :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不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三)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四)征地补偿标准数额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全文
    9 2021-03-30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73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土地征收应向国家政府申请是哪一项程序?
一键咨询
  • 160****81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2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2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8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8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吐鲁番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哈密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7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1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喀什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音郭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6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7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8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0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喀什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4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克苏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博尔塔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5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0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0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7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喀什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0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吐鲁番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1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8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塔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6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5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博尔塔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哈密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1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8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6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克苏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音郭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5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博尔塔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3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音郭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勒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博尔塔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1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5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4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勒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3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2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勒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伊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6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勒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克苏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3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伊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0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6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克苏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6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鲁木齐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勒泰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0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6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克苏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博尔塔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博尔塔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2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鲁木齐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8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0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博尔塔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7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吐鲁番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和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2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鲁木齐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6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塔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1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伊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4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伊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8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1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喀什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吐鲁番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3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河子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3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音郭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沭阳156****625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8****196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0****961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政府土地征收程序是什么?
政府土地征收程序是:发布公告、办理补偿登记、确定征收方案、确定补偿方案、实施征收、交付土地等,对于政府土地征收的具体情况,可以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政府征收土地程序是什么?
政府征地程序包括发布征收公告、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发放补偿款及回收土地等环节。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政府土地征收程序是什么?
政府土地征收需要遵守提出征收请求→制定征收赔偿标准→审批→征收的程序。政府机构只有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可以征收土地,由于此时会给被征收者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或者是会导致其没有住所,故此政府机构在征收土地之后,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0w+浏览
征地拆迁
违约金赔偿法院会按住建局意见顺序,工资,材料费,面积差,违约金
[律师回复] 法院判定违约金赔偿时,通常不会直接按住建局意见的工资、材料费、面积差、违约金这样的顺序来,而是依据以下法律规定和原则进行判定:
合同约定优先原则:如果合同中对违约金的数额、计算方法以及赔偿顺序等有明确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院一般会按照合同约定来确定违约金赔偿。例如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双方约定了因工程面积误差导致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以及在出现违约时先赔偿工资损失、再赔偿材料费损失等具体顺序,法院通常会尊重当事人的约定。
以实际损失为基础: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比如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如果卖方违约逾期交房,买方的实际损失可能包括因无法按时入住而产生的租房费用等,法院会以这些实际损失为基础来确定违约金赔偿数额。
公平和诚信原则:法院在判定违约金赔偿时,会综合考虑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如在一个装修合同中,装修公司未按约定使用材料,但业主也有部分款项未按时支付,法院会综合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违约金的承担比例。
违约金调整规则: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比如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 50%,但实际损失仅为合同金额的 10%,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违约金。
政府征地程序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政府征地程序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户口迁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还有权利吗?,想了解户口迁出后还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权吗?
[律师回复] 户口迁出后是否还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权,需要分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两种情况来看,具体如下:
家庭承包
林地承包:如果是林地的家庭承包,即使户口迁出,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因为林地的承包周期长,投入大,从保护承包人权益和鼓励林业发展等角度考虑,允许继承人继承林地承包经营权。
耕地或草地承包:对于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的家庭承包,以户为单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只是部分家庭成员户口迁出,户内还有其他成员的,不发生继承问题,由户内其他成员继续承包;如果全家户口迁出,且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此时不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如果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这种情况下,如果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可以被继承。
其他方式的承包: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这里的继承人不受户口是否迁出的限制。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36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是什么?,想了解关于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承包期限:2024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启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 年整省试点,第三轮土地承包预计从 2027 年开始,承包期延长至 2057 年。
承包关系稳定
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
即使农民全家户口迁进城里,土地也不会被无偿收回,不仅可保留承包权,还能在必要时获得经济补偿。
土地调整
遵循 “大稳定、小调整” 原则,对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在个别农户间作适当调整,但要依法依规从严掌握。
存在整户消亡、有偿退出承包地、流转土地、拆迁征收等情况时,土地将被收回并做另行分配。
权益保障
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得到确立,妇女出嫁后在婆家未获得承包地,娘家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离婚时,婆家的发包方也无权收回承包地。
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确保承包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经营模式创新
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组织,实现土地资源的共享和联合经营,推动农村土地的集约化和规模化。
支持农民将承包地流转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土地保护:加强对农村土地的保护,严格控制非农用地的审批,防止非法侵占和破坏土地的行为,以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和促进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证书变更:第三轮土地承包开始后,将统一变更所有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保证承包关系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其他政策
实行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政策,不再根据家庭成员的变化来调整土地。
支持城镇落户农户转让承包权,鼓励进城落户的农民依法自愿转让或退还土地承包权,避免农村土地的荒废和浪费。
政府征地程序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政府征地程序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