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若遇到的房东在检查物品时会提出物品消耗费这种说法,并强行扣押租房交纳的押金不退还。处理方式如下:
二、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找房管所投诉。还可以申请仲裁,实在不行可以向,租客可以在租赁房屋所在地进行。
三、携带材料:
1、状(写明房东与您的基本信息,您的诉讼请求即要求房东返还押金的诉讼请求或者其他诉求,写明相关的事实和理由等);
2、证据(有关租房合同,缴纳押金收条,房东拒绝返还押金的聊天记录或者录音等);
3、交到立案庭,立案庭的会在七天内通知您是否立案。
四、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