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双方对于债务的负担也有不同的心理,而利用离婚规避共同债务的现象也是时有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是仅仅只是以夫妻一方愿意承担全部债务或者部分债务而可以免除另一方的债务承担责任。暂且不论到底是何种原因,事实上,夫妻之间对于债务承担的约定或者法院的判决,只能是对夫妻双方之间产生约束力,而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的共同债务,仍然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这种承担不以夫妻之间离婚或者约定而免除另一方的责任,善意的第三人(债权人)可以发生债务关系的一方为被告起诉,也可以以原夫妻双方为被告起诉要求返还。
如果一方独自承担了债务或者承担的债务超出了原约定或判决的数额,可以向另一方主张超出的部分,要求另一方承担。
夫妻债务中具体包括了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而针对不同类型的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具体的处理是不同的。其中属于夫妻个人的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分割。但要是共同债务的话则就不一样了,需要具体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