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赔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赔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商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房屋拆迁赔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两方的法律做法。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两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无论当事人两方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怎样,不应予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识强加给另一方;二是体现房屋拆迁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即一方从另一方得到某项权利时,也承受相应的义务。凡显失公正的协议是可撤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