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你好,我不久前在途牛购买了一次旅程,两个人的,目前计划有变,我不打算去了,途牛订单已付款违约金怎么算的呢?

帮助5人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匿名 2017-07-15 甘肃天水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务说法
    法务说法
    35人赞同了该解答
    咨询我
    没有全额退款的情形。
    下单和付款成功不代表行程已确认,请以收到“行程确认信”或“参团凭证”为准。一旦您收到“行程确认信”或“参团凭证”,表明所有的酒店和行程都已经安排好,此时修改和取消订单将有费用产生。
    任何游客在出团当天缺席或旅程中途提前离开将被视作自动放弃,不退还任何费用。
    行程本身包含机票的旅行团,一旦确认,机票部分不接受取消和更改。
    门票、秀票、直通车票,一经确认,不接受取消和更改。
    如果您的预订因为座位已满或无法出团而未能确认,我们将全额退款。我们建议每位参团的游客都仔细阅读我们的退款条例,同时也请考虑购买一份旅游保险,以规避风险,减少损失。
    这是途牛订单已付款违约金怎么算的回答。
    全文
    12 2017-07-15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60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途牛订单已付款违约金怎么算的呢?
一键咨询
  • 130****34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峪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酒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0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2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酒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8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5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8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6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夏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酒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酒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银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7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2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昌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1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8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2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夏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3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3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峪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夏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平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2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定西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3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4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5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6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1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夏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昌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峪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庆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8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平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2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3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0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银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5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3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7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平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2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4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定西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1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酒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夏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昌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峪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3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银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5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庆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酒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6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平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武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2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酒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0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陇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陇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银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3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武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4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5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3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5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8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8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昌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2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0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5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7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银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4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平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1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掖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庆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3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掖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8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淮安177****657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35****769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0****138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中途辞退乙方违约了.。怎样赔付给乙方的劳动工资与待遇
[律师回复] 需依据辞退的具体情形确定是否合法以及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1.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之情形且不存在《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之情形且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4.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其中依据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5.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8w浏览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中途辞退乙方违约了.。怎样赔付给乙方的劳动工资与待遇
[律师回复] 需依据辞退的具体情形确定是否合法以及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1.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之情形且不存在《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之情形且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4.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其中依据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5.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8w浏览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中途辞退乙方违约了.。怎样赔付给乙方的劳动工资与待遇
[律师回复] 需依据辞退的具体情形确定是否合法以及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1.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之情形且不存在《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之情形且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4.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其中依据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5.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8w浏览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中途辞退乙方违约了.。怎样赔付给乙方的劳动工资与待遇
[律师回复] 需依据辞退的具体情形确定是否合法以及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1.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之情形且不存在《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之情形且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4.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其中依据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5.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8w浏览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中途辞退乙方违约了.。怎样赔付给乙方的劳动工资与待遇
[律师回复] 需依据辞退的具体情形确定是否合法以及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1.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之情形且不存在《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之情形且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4.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其中依据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5.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8w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