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这种事情,应该在离开房屋的时候结清,否则你就既不退房也不付房租。
打官司也不是不行,但结果不会很理想,你会耗费很多时间,而最后还是没拿到钱,从程序来说,拖上一年是完全没问题的。
再说你也不见得赢,毕竟你们的口头协议是否有效,是很成问题的,你可能会输:
他是二房东,如果他租房给你,未经房主知晓和同意,那么,你们之间的租赁协议,本身就是非法无效的,所以,接下来建立在该无效合同下的提前退房退回押金等等,自然更是无效的。扩展资料:经济纠纷,报警也难解决问题。一般依据你们合同约定处理,约定不利,可协商处理。租二房东的房子实际上是转租房屋,根据房地产法、房屋租赁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注意的主要事项如下:
1、 房屋转租必须取得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的终止日期
3、转租合同生效后,承租人必须同时履行原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
4、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的,转租合同随之变更,解除或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