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放弃继承权利的声明书,只要是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且不侵犯他人的利益,则是合法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
2、放弃继承权利的声明书可以公证,不公证不影响效力,但是公证了的可以放弃继承的说服力。实际生活中,房产局等单位,为了避免自己的法律责任,防止不真实,作假的放弃声明,要求公证。
法律依据:继承法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