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作社法人变更决议书,回答如下: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本合作社章程,合作社于年月日在(地点)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成员(成员代表)共 人(占成员总数的 %),所作出决议经合作社(代表)大会表决权的 %通过(其中附加表决权占 %,已于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达成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合作社业务范围变更为 。
2.免去 为理事长(法定代表人)兼经理的职务;同意选举 为理事长(法定代表人)兼经理。
免去 、、 、 理事的职务;同意选举 、 、 为理事。
3.同意 (原成员) 将占合作社出资总额 %的出资,共 元以 元的价格转让给 (新成员)。
4.同意合作社迁至(具体地址)
5.其它需要决议的事项请逐项列明)。
7.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合作社章程相关条款,并指定(委托) 为全体成员指定代表(共同委托代理人)到工商部门办理以上事项的变更登记手续。
原成员:(签名或盖章)
新增成员:(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合作社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