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夫妻共同债务,那就两个人共同偿还。
但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共同债务,通常是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没到期的共同债务,包括信用卡或者消费贷这些没有还的贷款,那通常约定离婚后由一方来负责偿还,另一方在财产分割的时候,直接进行相应的补偿即可。
2、有些是双方向各自的亲友借过钱,还没还清,那可以约定各自偿还各自亲友的钱,两个人之间如果有差额的,那用共同财产来补平即可,这样履行起来特别方便。
3、有房屋贷款还没还清的,那就是谁得房,谁来还后面的尾款。
这里要提醒大家几个问题:
第一、能还的尽量在离婚前用共同财产给还了,避免日后责任方不还款,影响自己的征信记录,或者债权人找上门来向你催债。
第二,离婚协议里,要把所有欠款明确列出来,不要有遗漏。为防止意外,在债权债务一项里要特别说明,本协议中未列明债务,由实际举债一方个人承担。当然,这样的约定,只对夫妻两个人有效,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真实的共同债务到期不还,还是会牵连到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