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应具有相应的消防维保资格,消防维保隶属消防技术服务性质,消防安装公司不具有相应的维保资格,应予以差别。 目前消防维保还无国家法律,但是各地有各地的限定和做法。 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修保养管理工作的通知》: 消防主管部门经调查指出:全省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市场比较混乱,无序竞争现象比较突出,维修保养的质量得不到根本保障,直接影响着建筑物的消防安全,因此,特指示各级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必须下大力气,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市场的整治活动,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对那些不具有消防维保资格的维保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建筑物的产权、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并与具有消防维修保养资格和本领的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制定和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则,按照维修保养的有关准则,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定期体检和维护保养,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严格执行《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A587-2005等有关现行技术规范确保建筑物的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