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洗钱罪的定罪标准
1、犯罪客体: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又侵犯了司法机关追查犯罪的正常活动。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了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实施了洗钱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周转,使之成为合法化收入。
二、洗钱罪的处罚
1、没收实施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2、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3、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