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处理通常按以下流程走: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
2、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并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如果患者不能接受,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或者起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