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判定一个代书遗嘱的效力如何主要有以下几点:
1、代书遗嘱应符合实质要件:
《继承法》属于私法,其核心是“意识自治”,其关键在于遗嘱的内容是当事人的真实意识表示。
2、代书遗嘱中见证人、代书人的要求:
《继承法》第17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继承法》第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3、 日期是任何一种遗嘱都必须具备的的要件,没有日期的代书遗嘱因不符合法律之规定,当属无效。
4、 代书遗嘱必须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