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打一个官司,里面涉及到计提坏账递延所得税分录的相关内容,但是对这方面不是很了解,想询问一下关于计提坏账递延所得税分录的具体内容。
[律师回复] 举个例子:当期购入A股票,定义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购入成本为每股10元,共计购入1000股,则购入成本为10,000元,期末其公允价值为每股12元,根据新准则,账面价值被调整为12,000元,而计税基础仍为10,000元,因此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000元,假定税率为25%,则确定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为500元。借:所得税费用 5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500当期购入B股票,定义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购入成本为每股10元,共计购入1000股,则购入成本为10,000元,期末其公允价值为每股12元,根据新准则,账面价值被调整为12,000元,而计税基础仍为10,000元,因此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000元,假定税率为25%,则确定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为500元。借:资本公积 5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500如果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则可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