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不用担心,一般女儿都判给妈妈的,而且你们已经分居一年,法律上已经可以是没有感情了,能判离婚 的,你起诉一样可以离婚的.抚养费用根据当地的标准执行.
想办法拿到证据,取到他不关心宝宝的证据,还有只要经济条件能够承担抚养,应该没问题,妈妈加油
你别怕,你找到他在外面偷人的证据,可以判他是过错方,会对你有赔偿,不过不多.你这位和我的那位很像,我的那位现在他还在外面欠债的,也说自己要孩子,其实他不要的,只是来孩子的抚养权的照片吓唬你.你有工作有能力养孩子没问题,法院会判给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