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你要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起诉他,被告住所地一般就是户口所在地,但长年在外经商,在一个地方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在他现在的经常居住地起诉他。就是如果他在一地区经商一年以上,你就可以在那个地方起诉他。
他把共同财产以父亲的名义买房产,这在分财产时对你有些不利,如果涉及的财产比较多,建议你请一位律师,因为我讲你一不明白的。财产是离婚最重要的部分,影响着你以后的幸福,不可小视,建议你请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二,五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随母方生活,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要看孩子愿意随谁生活。请了律师,这些自会清楚,因为你也没说太具体,所以不能回答的太具体。相关法律法规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