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兴回答放高利贷程序有关的问题。
1、双方签署一个借款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2、实际借款后要求对方再向你单方出具一份收据。
3、合同中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四倍,超过即为高利贷性质,超出部分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法院一般只是不保护超出部分,所以即使高出这个限制也会保护4倍以内的,因此也不用过分纠结这个问题,当然也不能太离谱。也有一部分放贷人为了规避这个限制,直接把利息计入本金中,实践中也不失一种方法,若借款人无法证明,也有可能会哑巴吃黄连。
4、对超期未还款的,可以设置一个违约滞纳金,这个滞纳金可以超过4倍限制,性质已经转化为违约金,不是利息,所以不受利息的限制。(虽然相关合同法司法解释说超过损失的30%的违约金可能会被降低,但是,看看各家商业银行对滞纳金的规定就知道日千分之三其实是可行的)
5、为保证资金安全最好设置质押、抵押或保证等担保方式,否则可能血本无归。
6、必须确定对自己有利的管辖法院,若没有约定还款履行地点和管辖法院,很可能导致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在中国这种司法环境,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外地或不熟悉的地方执行也有困难,所以,管辖的约定也很重要。 实例:借 款 协 议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护照号: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乙方因 自身缺乏资金,故向甲方借款,现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该款项甲方应自双方办理完质押手续后 日内交付乙方(以现金形式)。
2、乙方借款前于 年 月 日前将价值元的设备材料质押予甲方,直至乙方还清上述欠款日止。甲方同意将质押的设备材料交付给乙方的行为不能推定为乙方的还款行为。
3、购房后,乙方承诺于 年 月 日前还清上述欠款,乙方依照协议约定的时候归还的,对上述欠款按每日 %的利息 ;乙方逾期归还,每逾期一日按上述欠款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逾期违约金。
4、乙方所提供之地址、联系电话以本协议所确定之为准,若有变更,应于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
5、借款到期后,乙方应在甲方住所地还款。若发生争议,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乙方出具之收条壹份 收 条 兹收到 某某 借给本人的借款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本人承诺于 年 月 日前将某某材料设备质押给 某某 ,直至本人还清上述欠款之日止。具体权利义务以本人与 某某 于 年 月 日所签订之《借款协议》为准。 此据! 借款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