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受理后,法院向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被告对法院管辖有异议的,可以15日内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申请。rn接到异议申请后,法院必须对被告提出的异议理由及证据进行审查。认为被告理由成立,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提出的异议理由不成立,驳回被告的管辖权异议。rn当然,对法院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rn所以,对管辖权异议,是法院说了算。rn《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rn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