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流程如下:
1.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共同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证明。
2.准备办理注销登记的材料,注销登记材料需要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出具相关材料。
3.提交准备好的材料。
4.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需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所有国、地税有关材料和备案公章。
需要下列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