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有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侵占罪是将占有的他人财物非法转变为所有或者脱离他人占有的财物非法转变为所有的行为;由此侵占罪的成立并不是非法破坏他人的占有,而是在自己已经合法占有的情况下或在无主物等无人占有的情况下,将该物品非法转变为自己所有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