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继承顺序在法定继承中,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有两种情况:
(1)、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已全部死亡;
(2)、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了继承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
2、应当注意几种特殊情况下的不等额分配。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应当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人,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