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一起退、分开退均可。
解析:
团伙诈骗退赃可以一起退,也可以个人退个人的,嫌疑人可以将犯罪所得的赃款或者赃物,直接退还被害人或上缴司法机关。只要本人有主动退赃的行为,在量刑的时候就可以从轻处罚,在团伙诈骗案中,对主犯和从犯的量刑标准也不一样。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盗窃罪、诈骗罪等侵犯财产罪,破案后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因此,在审查起诉的阶段,确定了罪行以后所收缴的赃款赃物等都应该退给受害者,对于一些违禁品也应当予以没收,而且追缴到的嫌疑人的非法所得应该上交国库。团伙诈骗的可以联系经办的法官或者受骗人进行退赔赃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