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法院是依据申请人申请才强制执行的,所以债务有抵押担保和保证人担保的,依据申请人申请确定怎样强制执行。
而担保物权实现的原则,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债务人自己提供抵押物的,优先执行抵押物。第三人抵押的,债权人自行选择抵押物或者保证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