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车祸受伤的,保险理赔流程为:
1、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2、检验人员现场查勘、检验;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4、赔案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核赔科交办财务划款。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