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家人拍照有没有侵犯肖像权,主要取决于摄影人是否有故意侵犯家人肖像权,并且未经家人允许的情况下意图想从中获取利益等。不过一般给家人拍照,大家都会欣然接受,如果想要公开、传播,就要获得家人许可,要不然就是侵犯了家人的肖像权。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
一是未经本人同意;
二是以营利为目的。
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
“肖像”,从不同角度上有不同的理解。美术意义(或摄影)上的肖像,是指通过绘画、摄影等艺术手段,使肖像权人的人物形象在物质载体下再现的一种观赏造型作品。
法律意义上的肖像,则蕴含了肖像权人基于其肖像而享有的人格利益。
一般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肖像是艺术地再现自然人的外貌形象。
2、肖像具有物的属性。
3、肖像是肖像权的客体,表现了自然人特有的人格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