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股权质押比例要怎样算

帮助5人 4.5w浏览 #公司经营 匿名 2022-09-08 陕西安康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1条
  • 周边法务团
    周边法务团
    57人赞同了该解答
    咨询我
    1、由银行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 。质押率上限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
    2、计算公式如下: 质押率=(贷款本金/质押股票市值)×100% 质押股票市值=质押股票数量×前七个交易日股票平均收盘价。
    3、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全文
    11 2022-09-08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38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股权质押比例要怎样算
一键咨询
  • 西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4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8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8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商洛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榆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5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2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8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3****76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商洛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5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0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4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1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6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8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1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1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2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1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榆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5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2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7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0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6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0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3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4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8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2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商洛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7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商洛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5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榆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0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8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5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3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2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5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6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榆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6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榆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6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0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2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榆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3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7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5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0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8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0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榆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8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4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0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0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榆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苏州188****467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52****310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2****17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股权质押比例限制是什么?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以股权出质时,当该股权质押获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时,自然是皆大欢喜,质权人和出质人各有所得;但是如果不能获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就应当购买该出质部分股权。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拟上市公司股权能否进行质押,如果可以质押是否有一个最高限度的比例有哪些后果
[律师回复] 首先,当股权出质的时候,出质的究竟是什么权利呢?无论出质的是财产权利还是全部权利,权利都不可能像实体物那样转移占有,只能是通过转移凭证或者是登记的做法来满足。因此究竟转移了什么,我们从设质的活动中无法辨明,但可以从质权执行进行考察。  
其次,当债务清偿期届满,但是设质人无力清偿债务,就涉及到质权执行的问题。《担保法》对于权利质押的执行没有规定,但允许比照动产质押的一般规定。对于动产质押的执行问题,《担保法》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因此权利质押的质权人也可以与出质人协议转让质押的权利,或者拍卖、变卖质押的权利。
  无论协议转让质押的股权还是拍卖、变卖质押的股权都会发生同样的结果,就是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否则受让人如果取得的是所谓的财产权利,但是既没有决策权,也没有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而这些权利却由一个与公司财产都没有任何关系的当事人来享有,这不是非常荒谬的吗?因此这也就反证出从一开始设质的就是全部的权利,而不是仅仅为财产权利。因为一项待转让的权利如果开始就是不完全的,但是经过转让却变成了完全的,这是不可能的。有作者亦指出,作为质权标的的股权,决不可强行分割而只能承认一部分是质权的标的,而无端剔除另一部分。
3.1w浏览
股权质押贷款比例是多少?
股权质押贷款是有一定比例的。贷款银行或公司会根据股权发行公司的经营情况、行业性质等因素,由借款人、贷款人和出质人商量确定最终发放的贷款额度,一般最高不会超过股权票面额的75%。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拟上市公司股权能否进行质押,如果可以质押是否有一个最高限度的比例有哪些后果
[律师回复] 首先,当股权出质的时候,出质的究竟是什么权利呢?无论出质的是财产权利还是全部权利,权利都不可能像实体物那样转移占有,只能是通过转移凭证或者是登记的做法来满足。因此究竟转移了什么,我们从设质的活动中无法辨明,但可以从质权执行进行考察。  
其次,当债务清偿期届满,但是设质人无力清偿债务,就涉及到质权执行的问题。《担保法》对于权利质押的执行没有规定,但允许比照动产质押的一般规定。对于动产质押的执行问题,《担保法》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因此权利质押的质权人也可以与出质人协议转让质押的权利,或者拍卖、变卖质押的权利。
  无论协议转让质押的股权还是拍卖、变卖质押的股权都会发生同样的结果,就是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否则受让人如果取得的是所谓的财产权利,但是既没有决策权,也没有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而这些权利却由一个与公司财产都没有任何关系的当事人来享有,这不是非常荒谬的吗?因此这也就反证出从一开始设质的就是全部的权利,而不是仅仅为财产权利。因为一项待转让的权利如果开始就是不完全的,但是经过转让却变成了完全的,这是不可能的。有作者亦指出,作为质权标的的股权,决不可强行分割而只能承认一部分是质权的标的,而无端剔除另一部分。
3.1w浏览
股权质押融资比例的标准是什么?
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公司的股权属于股东个人(或单位)的财产,股东有权利处置,质押的比例与质权人协商确定,法律并未限制,但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拟上市公司股权能否进行质押,如果可以质押是否有一个最高限度的比例有哪些后果
[律师回复] 首先,当股权出质的时候,出质的究竟是什么权利呢?无论出质的是财产权利还是全部权利,权利都不可能像实体物那样转移占有,只能是通过转移凭证或者是登记的做法来满足。因此究竟转移了什么,我们从设质的活动中无法辨明,但可以从质权执行进行考察。  
其次,当债务清偿期届满,但是设质人无力清偿债务,就涉及到质权执行的问题。《担保法》对于权利质押的执行没有规定,但允许比照动产质押的一般规定。对于动产质押的执行问题,《担保法》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因此权利质押的质权人也可以与出质人协议转让质押的权利,或者拍卖、变卖质押的权利。
  无论协议转让质押的股权还是拍卖、变卖质押的股权都会发生同样的结果,就是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否则受让人如果取得的是所谓的财产权利,但是既没有决策权,也没有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而这些权利却由一个与公司财产都没有任何关系的当事人来享有,这不是非常荒谬的吗?因此这也就反证出从一开始设质的就是全部的权利,而不是仅仅为财产权利。因为一项待转让的权利如果开始就是不完全的,但是经过转让却变成了完全的,这是不可能的。有作者亦指出,作为质权标的的股权,决不可强行分割而只能承认一部分是质权的标的,而无端剔除另一部分。
3.1w浏览
股权质押有什么融资比例的标准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股权质押有什么融资比例的标准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拟上市公司股权能否进行质押,如果可以质押是否有一个最高限度的比例有哪些后果
[律师回复] 首先,当股权出质的时候,出质的究竟是什么权利呢?无论出质的是财产权利还是全部权利,权利都不可能像实体物那样转移占有,只能是通过转移凭证或者是登记的做法来满足。因此究竟转移了什么,我们从设质的活动中无法辨明,但可以从质权执行进行考察。  
其次,当债务清偿期届满,但是设质人无力清偿债务,就涉及到质权执行的问题。《担保法》对于权利质押的执行没有规定,但允许比照动产质押的一般规定。对于动产质押的执行问题,《担保法》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因此权利质押的质权人也可以与出质人协议转让质押的权利,或者拍卖、变卖质押的权利。
  无论协议转让质押的股权还是拍卖、变卖质押的股权都会发生同样的结果,就是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否则受让人如果取得的是所谓的财产权利,但是既没有决策权,也没有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而这些权利却由一个与公司财产都没有任何关系的当事人来享有,这不是非常荒谬的吗?因此这也就反证出从一开始设质的就是全部的权利,而不是仅仅为财产权利。因为一项待转让的权利如果开始就是不完全的,但是经过转让却变成了完全的,这是不可能的。有作者亦指出,作为质权标的的股权,决不可强行分割而只能承认一部分是质权的标的,而无端剔除另一部分。
3.1w浏览
股权质押有哪些融资比例的标准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股权质押有哪些融资比例的标准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拟上市公司股权能否进行质押,如果可以质押是否有一个最高限度的比例有哪些后果
[律师回复] 首先,当股权出质的时候,出质的究竟是什么权利呢?无论出质的是财产权利还是全部权利,权利都不可能像实体物那样转移占有,只能是通过转移凭证或者是登记的做法来满足。因此究竟转移了什么,我们从设质的活动中无法辨明,但可以从质权执行进行考察。  
其次,当债务清偿期届满,但是设质人无力清偿债务,就涉及到质权执行的问题。《担保法》对于权利质押的执行没有规定,但允许比照动产质押的一般规定。对于动产质押的执行问题,《担保法》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因此权利质押的质权人也可以与出质人协议转让质押的权利,或者拍卖、变卖质押的权利。
  无论协议转让质押的股权还是拍卖、变卖质押的股权都会发生同样的结果,就是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否则受让人如果取得的是所谓的财产权利,但是既没有决策权,也没有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而这些权利却由一个与公司财产都没有任何关系的当事人来享有,这不是非常荒谬的吗?因此这也就反证出从一开始设质的就是全部的权利,而不是仅仅为财产权利。因为一项待转让的权利如果开始就是不完全的,但是经过转让却变成了完全的,这是不可能的。有作者亦指出,作为质权标的的股权,决不可强行分割而只能承认一部分是质权的标的,而无端剔除另一部分。
3.1w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