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加重处罚的情形有:
1、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这里的“多人”主要是指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首先,这里是妇女不是幼女;其次,必须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再次,这里的当众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最后,当众不一定是用眼睛看。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过失,但必须强奸行为和加重结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关系,因此强奸致人自杀的属于酌定情节,而不是这里的法定加重结果。
6、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