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2011年第58号文件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中表示,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11〕40号)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一、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常州宅基地纠纷有哪些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土地价值,全市划分为一、二类地区,执行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
(一)一类地区为武进区、新北区、钟楼区、天宁区、戚墅堰区;
(二)二类地区为金坛市、溧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