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老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下,他个人的财产如何分配,包括赠与给谁,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由谁继承,完全由老年人个人说了算。
老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下,其个人财产由其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监护,在老人去世后,其个人生前财产作为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予以继承。
2、老年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他人,只要该赠与合同合法有效,任何人不得干预。即便老年人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财产均赠与他人,其子女作为其法定赡养义务人,仍需履行对其法定的赡养义务。
3、赡养义务人不得以放弃遗产继承或其他理由对老年人不履行赡养义务。
4、老年人的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后,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被继承人(老年人)的父母、被继承人的合法配偶、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予以继承。
5、法定继承程序之中遗产分割原则: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有扶养条件和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少分或不分遗产。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有权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的身份参与遗产的分割。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一般仅可以继承其父或母应当继承的份额。继承人之外,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分给其遗产。
6、只要老年人的再婚配偶依法与其办理了婚姻登记,就有权成为老年人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