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审查起诉中的证据规则是:
1、实体性规则。主要是对非法证据特别是非法言词证据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界定。
2、程序性规则。主要是对排除非法证据问题规定了具体的操作规程。
《检察院刑事案件办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证据的审查认定,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从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是否依照法定程序收集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第六十三条,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或者提起公诉的案件,证据应当确实、充分。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