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另加三份;
2、原告主体资格的证明;
3、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递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受委托人为律师的,应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致法院函;
4、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书、处罚决定书、经行政复议机关复议的复议决定书、被行政处理行为的过程证据材料,及证明收到上述决定书日期的证据;
5、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
6、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7、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