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防卫、事后防卫及防卫过当的区别为是不是正当防卫,都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事先防卫就是侵害没有开始,事后防卫就是侵害已经结束防卫,防卫过当就是防卫过程中超过必要限度。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应当认为不法侵害已经终止,不得再实行正当防卫:
第一,不法行为已经结束;
第二,不法侵害行为确已自动中止;
第三,不法侵害人已经被制服或者已经丧失侵害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