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流程:
1、起诉。
2、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
3、法院安排诉前调解。
4、调解员主持调解(不超过20天),调解成功。
5、当事人不起诉,法院不立案并退还起诉材料。
6、当事人和解撤诉,不需要出具文书,法院立案按当事人撤诉方式处理。
7、调解组织出具调解协议书,法院立案按当事人撤诉方式处理。
8、法院立案并出具民事调解书。
9、调解不成功,立案进入诉讼程序。
行动建议:
如有诉前调解的需求,可以寻求专业律师处理。
诉前调解需要提交的材料:
1、原告应提交起诉状正本及副本。
2、提供证据清单及证据的原件、复印件。
3、当事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特别授权委托书及本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特别授权委托书注明具体权限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接受调解,代为申请撤诉,签收法律文书等。
4、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并提供对方当事人的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及电话号码)。
5、其他所需的诉讼材料。